以下内容只是介绍92年旧版护照的内容,2000年7月后,各地办理的新版护照已经取消此栏内容。 根据我国有关部门制定的工作资料,“持照人的身份”分类共有41种:
(1)教授(教授、副教授)
(2)教师(讲师、助教、教师、教员、助教)
(3)研究员(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
(4)编辑(高级编辑、主任编辑、编辑、助理编辑、技术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技术设计员)
(5)翻译(译审、副译审、翻译、助理翻译)
(6)记者(记者、播音员、主任播音员、播音指挥)
(7)作家(各类专职作家)
(8)文化工作者(图书、文化、档案、博物馆馆员、助理馆员、校对) (9)美术工作者(高级工美师、工美师、助理工美师、工艺美术员;美术师、美术员;舞美设计师、舞美设计员)
(10)文艺工作者(演员、演奏员、编剧、导演、指挥、作曲、舞台技师、舞台技术员)
(11)教练(主教练、教练、助理教练)
(12)运动员(各级运动员)
(13)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实验师、助理研究员、助理研究馆员)
(14)技术员(有职称的技术员、研究实习员、实验员、农业技术员、兽医技术员、畜牧技术员)
(15)会计(高级经济师、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经济员、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高级统计师、统计师、助理统计师、统计员)
(16)企业管理人员(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副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副经理、厂长、副厂长其各类企业的管理人员)
(17)厨师(有正式级别的种类厨师)
(18)农艺师(高级农艺师、农艺师、助理农艺师、高级畜牧师、畜牧师助理畜牧师)
(19)工人(工人、农、林、牧、渔业工人、驾驶员、售货员)
(20)农民
(21)牧民
(22)渔民
(23)医生(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医生、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技士、高级兽医师、兽医师、助理兽医师)
(24)药剂师(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剂师、药剂士)
(25)护士(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护理员)
(26)机长(有民航管理局飞行执照者中民用航空器的机长)
(27)飞行员(有民航管理局飞行执照者中民用航空器的驾驶员) (28)船长(有港务监督部门颁发的"适任证书"者)
(29)乘务人员(飞行器、列车、船舶的乘务人员)
(30)服务员(各类服务行业中的从业人员)
(31)公务员(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32)律师(有营业执照的律师)
(33)商人(个体商业、个体服务业中的从业人员)
(34)宗教职业者
(35)退休人员(离休、退休人员)
(36)家庭主妇
(37)无业人员(待业人员和从未参加过工作的人员)
(38)学生(大、中、小学在校生、研究生)
(39)儿童(16岁以下非在校儿童)
(40)职员(外国常驻机构、三资企业中的中方雇员)
(41)法律工作者(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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