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国发[2001]9号)和中央2002年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配合旅游市场整顿,加强旅游队伍建设,提升旅游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大力推进旅游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我局《关于加强旅游企业淡季培训工作的意见》下发各地,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关于加强旅游企业淡季培训工作的意见》
二OO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关于加强旅游企业淡季培训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国发[2001]9号)和中央2002年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密配合旅游市场整顿,大力加强旅游企业的岗位培训,提高旅游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现就加强旅游企业淡季培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培训内容
淡季培训要注重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要根据整顿旅游市场的形势,紧密结合旅游企业自身的特点,针对本地区、本单位员工的实际情况,安排培训教育内容,并要安排一定时间结合个人在岗位上的表现进行学习、讨论。
对管理人员的培训要突出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文件和要求、世界贸易组织基本规则、企业发展战略、资本运营、企业发展目标与企业重组、现代企业制度、管理创新、市场营销、法律知识、电子商务、服务质量管理、成本控制,以及本岗位所需的其他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
对员工的培训要重点抓好职业道德教育,要结合贯彻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动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礼貌礼仪、服务意识、本岗位所需的服务知识和专业技能。
二、 组织管理
(一) 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淡季培训工作进行统一的部署和安排,加强对淡季培训工作的领导、检查和总结。
(二) 地市级和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局要具体组织淡季培训工作的实施,并督导企业开展培训。
(三) 旅游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和发展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淡季培训计划,并将淡季培训纳入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保证淡季培训工作的开展。
三、 工作要求
(一)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旅游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淡季培训工作的重要性。通过淡季培训,让员工系统学习管理和服务知识,提高管理和服务技能,集中精力解决企业在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而促使员工素质和服务质量有明显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大改进,精神文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要积极摸索开展淡季培训的有效方式。淡季培训是解决工学矛盾、提高员工整体素质的主要形式和有效途径。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淡季培训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使淡季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淡季培训要体现全员性。淡季培训对象应包括旅游企业的所有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不能只抓管理层而忽视一线员工,或只抓一线员工而忽视管理层。要通过培训实现管理层和一线员工共同发展,促进企业员工整体素质的提高。
(四)结合行业管理有效开展淡季培训工作。利用淡季,在旅行社年检、饭店星级评定和复核、创建优秀旅游城市、旅游景区(点)等级评定、导游员年审培训等工作中,通过举办各种专题培训班、知识竞赛、技能比武、经验交流、先进人物演讲、现场指导、观摩等方式,把培训与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有机结合起来。
(五)旅游企业要根据自身工作的"忙闲"规律与特点,对淡季培训常抓不懈,形成自觉行为。要采取轮流培训、脱产进修、组织考察等形式,扩大淡季培训的覆盖面。要将淡季培训与职业道德教育、企业文化建设、岗位练兵、安全教育、诚信及质量教育等结合。同时,即使在旺季也要见缝插针,适时、适机地开展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企业持续发展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