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旅游服务

欧洲游签证须知

  一、护照正本,须有半年以上有效期。
  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公司名称、盖章及法人代表签名的担保信签3张/人(提供空白的,可于盖章处注明“仅供欧洲签证使用”,担保信内容可由我司提供样本或协助打印。)
  三、名片3张,黑白或彩色2寸照片6张。
  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及直系新属户口本复印件(如已婚者,必须提供配偶的户口本复印件)。持广东省暂住证者,还必须提供本人暂住证的原件。
  五、必须提供经济状况证明(如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等),存折近期存款额须有三万元以上。
  六、非广东、广西、海南、福建护照者,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户口本及银行存款证明原件。
  七、请如实提供电话号码,不能以手机或传呼机号码代替。
  八、小童、学生需提供学校(英文)放假信:出生公证原件2-3份:父母托公证书原件2-3份;户口本原件。
  九、如领事馆要求,客人需至领事馆面试。
  十、说细填写个人资料表。
请严格按以上各项要求及时提供资料,如因资料欠缺或不属实而影响签证,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随着欧洲经济、政治一体化的进程加快、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五国于一九八五年在卢森堡的神根,签署了协调欧共体国家安全及难民事物的协议一神根协定。经后加入该协议的国家不断增加。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以及后加入欧共体的奥地利、希腊也先后在该协定上签字。这样欧共体就有十几个国家成为神根协议国。简称神根国家。神根协议是协调各国安全及难民事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根据神根协议的规定。神根国家取消了其国家间的边境检查,但加强与非神根国家的边境检查。同时加强了各神根国家警察机磁的全面合作。对于各神根国家给予非欧共体成员国公民的有效签证,则给予承认及通行之便利。
  虽然签署神根协议有十向人国家,但目前已被各自政府批准及共同体认可实施的国家目前只有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西班牙和葡萄牙,意大利、奥地利、希腊等国。同时,摩纳哥、梵蒂冈、圣马力诺、安道尔等袖珍国,因其历史原因,对持神根签证游客也免检开放,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技术设施的完善。越来越多的欧共体成员国也将加入,此外北欧五国也在积极探讨,预计在不久的将来,神根协定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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